龙周刊 THE DRAGON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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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蕭析 长生生物私有化是祸根 当年审批的人要问责!

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下称长生生物)生产问题疫苗一案轰动全国,身兼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5职的高俊芳,她的身家及背景相继被曝光。内地传媒报道,高俊芳的丈夫、儿子及两名姑仔,均为长生生物的高层,合共持有公司36.66%的股份。而高家亦曾以67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资产,被列入去年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排行榜。长春警方周一(23日)公布扣查高俊芳及4名高层,但未说明该4人的身份。

报道称,长生生物在15年前曾是“长春高新”的子公司,高俊芳在2003年买入长生生物后,高年获长春高新以每股2.4元转让大量股权。由于长生生物盈利较高,故曾被质疑转让价格过低。及至2006年,长生生物彻底私有化,利润一路上涨,到今年首个季度,其毛利率升至91.59%,远超同行。

蕭十一狼析评:

作为海外关心祖国的华人,闻此消息无不悲伤。作为牵涉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的医疗事业,笔者认为私有化是不应该的,应纳入公益范畴由国有企业经营。

众所周知,疫苗在域外国家看来,已经是一种生物武器(笔者在2016年就湖南黄金米及疫苗事件有详尽分析)。疫苗接种本身,是不应该收费的,这是很多国家的做法。

倘若疫苗生产由国家专控生产,免费给国民接种,那些唯利是图的人,是否还会涉足这个行业?

这次长生生物疫苗事件,牵扯出的问题很多,包括:

1.医疗企业是否需要私有化,是否需要公私并轨发展,涉及民族衍生的产品,是否可以私有化?

2.当年将长生生物私有化的部门,是否需要问责?

3.包括长生生物在内的疫苗企业及其相关产业,有无域外势力针对中华民族插手施术?配方来源,成份如何?

以上是笔者最关心的三大问题。时间关系,笔者先就第二个问题略略分析一下。

俗话说,腐败是问题的根源。长生生物2006年被私有化,笔者肯定内里涉及贪腐。

长生生物原为卫生部属下企业,2006年以每股2.4元的低价转让。可说是贱卖国有资产。谁是受益者?高俊芳只是一方面而已。

翻查资料,2006年时任卫生部长是高强。

         高强,历任河北省财政厅副处长、副厅长,财政部财政预算管理司副司长、司长、部长助理、副部长等职。
         2001年7月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兼国家科教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3年4月任卫生部党组书记、常务副部长,同年11月兼任卫生部党校校长。
          2005年4月任卫生部党组书记、部长。
          2007年6月任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2009年2月任十一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2011年12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免去高强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2016年12月任中国健康管理协会总顾问。 
          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翻查新闻,高强比较高调,多次在媒体吐槽,包括:
          2003年高强:宁可牺牲经济利益 也要保护人民健康
          2014年吐槽医疗投入:国家投那么多钱,怎么老百姓就没感觉
                         吐槽医院创收:只给你买设备,不给你发工资
                         吐槽医保报销:越是进口的疗效好药,越不报销
                          吐槽药物审批:几个人关着门批药,能不腐败嘛!
         对于腐败,高强是这样看的:
         药品是一个特殊商品,不同于其他的商品。第一、事关人们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人命关天;第二、患者使用药品是在医生指导下的被动消费,难以主动选择;第三,药价的高低和疗效并非成正比,花钱多未必疗效好。和别的消费不一样,到饭店吃饭,花一千块肯定吃的比花一百块的好,但是吃药花的钱很多,但是疗效不一定好。所以这种特殊性就需要我们的政府和社会对群众的合理用药给予高度的保护,就需要我们的政府对药品实行特殊的政策和监管措施,而不是放任。
         监管要价审批中出现了一些问题,这个问题不是出在审批制度本身,而是出在审批环节的不公开、不透明,只有少数人秘密审批,这不是制度问题,这是操作的问题。
          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药品基本都是政府监管,没有放开。前几天一个法国朋友来跟我介绍,他们法国的全部药品都是政府监管,政府核定,但是不是一个部门,有卫生、财政部、经济部、保障部,几个部门联合组织一个药价委员会,联合审批、定期公布,这能出什么腐败问题? 
         但讽刺的是,偏偏是高强,批准了国有企业长生生物私有化,把人命关天的药品,拱手让给商人。说的天花乱坠,但背后呢?
          这是否涉及利益输送?正如习主席所言,必须一查到底!
          公益药品绝不能私有化,这应是一条红线。发达国家都没这样做,中国的改革改到哪里去了?改到私人的钱包里了?
          值得一提的是,以长生的经营手法,发展下去一定有人丢官的。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王峰受贿、贪污二审刑事裁定书”,指现年50岁的王峰于2010年至2015年担任宁陵县卫生防疫站站长期间,利用其决定采购疫苗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业务员吴玉海所给的疯狗症疫苗、水痘疫苗回佣,合共涉额16.4万元。王终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监8年3个月。

业务员吴玉海作供时表示,2014年开始向宁陵防疫站供应疯狗症疫苗,初期由于供不应求,没有提供好处费。直到2015年,市场出现竞争才有好处费,而且是在王峰多次询问之下才给他,每支水痘疫苗给5元回佣,疯狗症疫苗则每支20元。吴又透露,除了向王峰行贿,他还同时给商丘市睢县、民权县防疫站站长李某、宋某回佣,“给李某、宋某也是这个比例”。

除了长生生物,还有多家医药公司也向王峰行贿,且款项均为“疫苗回佣”,其中行贿金额最高为河南金鼎医药有限公司,共给予的疫苗回扣款为146万多元。判决书提到向王峰行贿的河南金鼎医药业务员刘文杰,因单位行贿罪被判监两年,并罚款30万元;惟长生生物的业务员吴玉海则未有提及。据报道,长生生物近年为推销疯狗症疫苗而行贿地方疾控中心负责人的案件,至少还有两宗。

上述只是低端行贿,中端,高端的呢?祸国殃民的肯定不止高俊芳一个,细思极恐。借此整顿医疗行业,化危为机,还祖国朗朗乾坤,正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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