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蕭析 长生生物私有化是祸根 当年审批的人要问责!
吉林长春长生生物科技公司(下称长生生物)生产问题疫苗一案轰动全国,身兼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5职的高俊芳,她的身家及背景相继被曝光。内地传媒报道,高俊芳的丈夫、儿子及两名姑仔,均为长生生物的高层,合共持有公司36.66%的股份。而高家亦曾以67亿元(人民币.下同)的资产,被列入去年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排行榜。长春警方周一(23日)公布扣查高俊芳及4名高层,但未说明该4人的身份。
报道称,长生生物在15年前曾是“长春高新”的子公司,高俊芳在2003年买入长生生物后,高年获长春高新以每股2.4元转让大量股权。由于长生生物盈利较高,故曾被质疑转让价格过低。及至2006年,长生生物彻底私有化,利润一路上涨,到今年首个季度,其毛利率升至91.59%,远超同行。
蕭十一狼析评:
作为海外关心祖国的华人,闻此消息无不悲伤。作为牵涉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的医疗事业,笔者认为私有化是不应该的,应纳入公益范畴由国有企业经营。
众所周知,疫苗在域外国家看来,已经是一种生物武器(笔者在2016年就湖南黄金米及疫苗事件有详尽分析)。疫苗接种本身,是不应该收费的,这是很多国家的做法。
倘若疫苗生产由国家专控生产,免费给国民接种,那些唯利是图的人,是否还会涉足这个行业?
这次长生生物疫苗事件,牵扯出的问题很多,包括:
1.医疗企业是否需要私有化,是否需要公私并轨发展,涉及民族衍生的产品,是否可以私有化?
2.当年将长生生物私有化的部门,是否需要问责?
3.包括长生生物在内的疫苗企业及其相关产业,有无域外势力针对中华民族插手施术?配方来源,成份如何?
以上是笔者最关心的三大问题。时间关系,笔者先就第二个问题略略分析一下。
俗话说,腐败是问题的根源。长生生物2006年被私有化,笔者肯定内里涉及贪腐。
长生生物原为卫生部属下企业,2006年以每股2.4元的低价转让。可说是贱卖国有资产。谁是受益者?高俊芳只是一方面而已。
翻查资料,2006年时任卫生部长是高强。
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公布“王峰受贿、贪污二审刑事裁定书”,指现年50岁的王峰于2010年至2015年担任宁陵县卫生防疫站站长期间,利用其决定采购疫苗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业务员吴玉海所给的疯狗症疫苗、水痘疫苗回佣,合共涉额16.4万元。王终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监8年3个月。
业务员吴玉海作供时表示,2014年开始向宁陵防疫站供应疯狗症疫苗,初期由于供不应求,没有提供好处费。直到2015年,市场出现竞争才有好处费,而且是在王峰多次询问之下才给他,每支水痘疫苗给5元回佣,疯狗症疫苗则每支20元。吴又透露,除了向王峰行贿,他还同时给商丘市睢县、民权县防疫站站长李某、宋某回佣,“给李某、宋某也是这个比例”。
除了长生生物,还有多家医药公司也向王峰行贿,且款项均为“疫苗回佣”,其中行贿金额最高为河南金鼎医药有限公司,共给予的疫苗回扣款为146万多元。判决书提到向王峰行贿的河南金鼎医药业务员刘文杰,因单位行贿罪被判监两年,并罚款30万元;惟长生生物的业务员吴玉海则未有提及。据报道,长生生物近年为推销疯狗症疫苗而行贿地方疾控中心负责人的案件,至少还有两宗。
上述只是低端行贿,中端,高端的呢?祸国殃民的肯定不止高俊芳一个,细思极恐。借此整顿医疗行业,化危为机,还祖国朗朗乾坤,正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