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周刊 THE DRAGON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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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扑克牌通缉令 52人上牌

近年香港由东方明珠变骚乱之都,去年发修例骚乱几乎瘫痪城市。这场内外勾结的骚乱,中外反华势力可说是倾巢而出,孤注一掷,整个香港乌烟瘴气。中南海忍无可忍,祭出国安法平天下。

对于骚乱的台前,幕后一众港独分子,网络流传一份扑克牌通缉令。52人登上扑克牌。

大王:李柱铭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勾结外国。香港民主党创党主席,刑事律师,广东惠州人,“祸港四人帮”之一、美国政府在香港的重要反华代理人。

小王:黎智英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勾结外国,恐怖活动。人称肥佬黎,香港“苹果日报”创始人,“祸港四人帮”之一、是美国中情局在香港进行港独活动的代理人,是港独组织的大金主。

方块A:李卓人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工党主席,由李卓人担任秘书长的职工盟自1994年起,共收取来自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旗下组织近1300万元捐款。组织非法“占中”行动,还勾结“台独”。

梅花A:梁家杰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公民党主席,勾结欧洲支持“台独”的政党,抹黑香港“一国两制”。此次港独大暴乱重要的推手。

红桃A:何俊仁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香港民主党主席,曾任香港立法会议员。何俊仁的“华人民主书院”,大肆进行“港独”活动,并积极勾结“台独”,让“台独”来港培训“港独”骨干。当年年仅17岁的黄之锋,就是受训人员之一。

黑桃A:戴耀廷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香港非法“占领中环运动”三名发起人之一,香港大学法律系副教授,曾于李柱铭办公室担任法案助理,最早在报章提出占中主张,2018年3月底,戴耀廷到台湾与“五独”分子一起出席“台独”的论坛,在会上再次发表支持“港独”的言论。

方块K:黄之锋 罪名:分裂国家 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1996年出生,“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头目,激进港独分子,美国中情局重点培养的反华头目、代理人。

梅花K:胡志伟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立法会议员、民主党主席,港独大暴乱期间充当港独暴徒的保护伞。

红桃K:郭荣铿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港独议员,出生于加拿大,执业大律师。港独大暴乱以来,郭荣铿多次到外国勾结反华势力,堪称勾结外国势力、干预中国内政的急先锋。

黑桃K:李永达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民主党中常委,人称“老鬼汉奸”,港独头目。在2005年即与美国反华势力里应外合。为“港独”势力培养“接班人”区诺轩,为煽动港独暴乱进献诡计。

方块Q:陈方安生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1940年生,1993年至1997年在殖民地政府出任首位华人布政司。1997年后,在特区政府担任政务司司长,却反对董建华的国语教学计划,人称“港英余孽”。其多次跑到英美去告洋状,甘当反华棋子。

梅花Q:毛孟静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立法会议员,其丈夫是英国人Bowring,与港英殖民时期的第四任总督John Bowring是远房亲戚。在2018年9月召开的首届国际国会女议员大会上公然搞港独活动。2013年成立主张“港人优先”的组织“香港本土”,并针对内地人士发起所谓“抗赤化”活动,鼓吹香港与内地“区隔”。

红桃Q:黄惠兰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

黑桃Q:何韵诗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勾结外国。港独激进分子,加拿大公民。2014年,何韵诗开始煽动学生开展暴力活动。去年6月27日,她在美国NGO组织挪威参加反华活动时,公然发表“港独”言论,甚至叫嚣“我们不是中国人”。

方块J:马克·西蒙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他曾服役于美国海军情报部门,是美国中情局特工,其任“祸港四人帮之首”黎智英的商业助理,有着“家奴”“资金分摊家”“政治代理人”以及“间谍”等多重身份,即向黎智英传达来自美国的指令,也监督着黎智英的一举一动。

梅花J:钟庭耀 罪名:勾结外国。“香港民意研究所”“钟氏民调”头目。从2012年起在立法会选举中,钟庭耀均是港独势力操纵民意的“帮凶”,利用“民调”为港独谋取利益,唱衰香港。钟庭耀勾结国外势力。2003年,钟庭耀首次承认其所谓的“民意”调查曾收受美国反华势力的资金资助。自此之后,其串通外国势力操纵、利用“民意”破坏香港的行为更加明目张胆,逐渐成为外国反华势力的“木偶人”、成为钟庭耀卖港求荣的工具。

红桃J:朱凯迪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现任立法会议员,1977年出生,曾任报章编辑和国际版记者。 2016年12月,与港独头目罗冠聪、姚松炎以及黄之锋等人赴台,勾结台独推动港独。此次港独大暴乱,他凭借议员身份,积极推动港独、煽动暴力,公然开展港独活动。朱凯迪一向主张“港独”立场“民主自决”。

黑桃J:林卓廷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立法会议员,公认的“叛国乱港四人帮”何俊仁和“女汉奸”刘慧卿一手培养的“港独”接班人。暴乱期间,林卓廷上蹿下跳蹦指挥暴徒如何打砸施暴、用议员身份提供庇护、抹黑警察正当执法,幕后多次与“叛国乱港四人帮”等“港独”头目密谋。

方块10:邝俊宇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立法会议员,头顶作曲家、爱情小说作家等“光环”,煽动力港独暴力、利用议员身份庇护暴徒。

梅花10:郑松泰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立法会议员,香港理大毕业,曾在北京大学修读社会学硕士及博士5年,回港后到理大任教,加入港毒组织“热血公民”,后一直发表文章、主持网络节目,全力宣扬“港独”、对大学生洗脑、荼毒青年人。2016年,郑松泰代表“热血公民”出选新界西选区的立法会选举,高票当选,一炮而红,并接任“热血公民”主席。郑松泰利用他的教师身份,为港独组织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后备力量。

红桃10:梁颂恒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勾结外国。梁颂恒,激进港独分子,在香港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当选香港新一届立法会议员,然后在宣誓时与另一激进港独分子游蕙祯公然辱华,公然使用“香港国”一词,并刻意展示印有“港独”字样的旗帜。引起公愤,后被取消议员资格。

黑桃10:涂谨申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立法会议员、港独大头目李柱铭的继承人、民主党内资深元老,掌握了美国和港独势力之间的联系,是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公开的“要严格保护对象”。是美国政府埋伏在特区立法会上的大内奸。

方块9:杨政贤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港独激进分子,港独组织“民间人权阵线”前召集人,由港独组织华人民主书院重点培养的港独分子,并安排到台湾勾结台独。其多次接受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等反华组织安排,赴境外多地接受“街头抗争”培训,在反中乱港活动中十分活跃。 

梅花9:陈浩天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勾结外国,恐怖活动。港独激进头目,2014年正式走上“乱港”之路。2016年3月28日,陈浩天成立首个公然以“港独”为纲的政党——“香港民族党”,狂言要建立“香港共和国”,宣称不排除使用武力争取“港独”。其多次主动勾结国外势力。

红桃9:岑子杰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岑子杰生于1987年,“乱港头目”之一,是港独组织“民间人权阵线”召集人,专门负责组织发起港独组织游行集会活动,为“勇武”暴徒营造所谓的“民意基础”,参与了“7.1”暴力冲击立法会、“7.21”冲击中联办等多起大规模暴乱活动。

黑桃9:许智峰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生于1982年,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系。当选立法会议员后,顶着“法律专家”的帽子行违法乱港之实。许智峰是黎智英布下的一枚棋子,2016年立法会换届选举黎智英出资摄制宣传片,公开为许智峰拉选票,并大赞许智峰“有干劲有操守”。

方块8:区诺轩 罪名:颠覆政权。前立法会议员。2016年11月,区诺轩公然焚烧基本法道具,支持港独,并和日本极右反华分子勾结。

梅花8:尹兆坚 罪名:颠覆政权。立法会民主党议员,攻击中央介入香港事务。

红桃8:谭文豪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立法会议员,逢中必反。

黑桃8:姚松炎 罪名:分裂国家。2016年10月,在香港特区新一届立法会大会首次大会上,姚松炎与激进港独分子梁颂恒、游蕙祯等4人在宣誓时公然辱华,于2017年7月14日下午被取消议员资格。2016年12月,其与立法会港独议员朱凯迪、罗冠聪及“港独”分子黄之锋,到台北,勾结台独推动港独。

方块7:陈淑庄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立法会议员,港独大暴乱期间,陈淑庄大搞港独,并借助议员身份全力诬蔑警队、保护黑暴。

梅花7:杨岳桥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立法会议员,港独组织公民党党魁。

红桃7:郭家麒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公民党成员,立法会港独议员,逢中必反。

黑桃7:罗冠聪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勾结外国。港独组织香港学联秘书长,人称“罗三七”,激进港独分子。2019年8月6日,罗冠聪、黄之锋勾结美国驻港领事,乞求美国出台《香港人权民主法案》。

方块6:黄浩铭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1988年10月24日出生,港独组织社会民主连线副主席。

红桃6:余若薇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公开鼓吹“英国对港有责论”,乞求英方干涉香港政务。2003年8月,刘慧卿与另一名立法会港独议员涂谨申就公开赴台,与台独势力相勾结。

黑桃6:黄碧云 罪名:颠覆政权。立法会议员,利用议员身份,大搞港独活动。

方块5:林朗彦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港独激进分子,自我定位为港独组织“香港众志”幕后的“黑军师”,策划了“包围中联办”等非法示威活动。

梅花5:岑敖晖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港独激进分子,港独组织香港专上学生联会(简称“学联”)副秘书长,2017年10月因非法“占中”被判藐视法庭罪,2018年01月17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岑敖晖入狱1个月,缓刑1年,罚款1万港元。去年港独大暴乱开始后,与黄之锋、朱凯迪等去台湾勾结台独。

红桃5:张崑阳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勾结外国。张崑阳,是“港独”组织“立言香港”重要成员,还是港独组织“香港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发言人。

黑桃5:周永康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港独组织“学联”前秘书长,激进港独分子,“祸港四青”之一、祸港马前卒。2010年,周永康考上香港大学,后任港大学生会刊物《学苑》副主编,把该刊物变成宣扬其“港独”思想的工具、鼓吹所谓“香港自决”的阵地和宣传平台。更于2014年搞出“香港民族 命运自决”,要求香港要“划地自封”、“公投”变为“独立政治实体”,甚至杜撰出所谓“香港民族论”,大肆贩卖“港独”,并煽动学生冲击立法会、非法占中。

方块4:李政熙 罪名:颠覆政权,恐怖活动。李政熙,为“港独”组织“热血公民”前成员。为大暴乱中的黑暴分子提供防毒面具、头盔、眼罩、口罩及手套等装备的“国难五金”的老板。

梅花4:郑侠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恐怖活动。郑侠本名为郑兆基,激进港独暴徒,曾是港独组织“兰花系”成员及“城邦派”陈云弟子,(“兰花系”全称“调理农务兰花系”,是极端港独组织。)2018年7月,郑侠自称“港独传教士”,其政治主张是“为了建立香港人的民族性,有必要挑动对大陆人的仇恨。”他时常与港独组织“香港民族阵线”和“学生独立联盟”等一起行动,挥舞“香港独立”旗大搞港独活动。叫嚣“不愿做中国人”。

红桃4:刘颖匡 罪名:颠覆政权。港独组织“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颖匡。

黑桃4:张秀贤 罪名:颠覆政权 勾结外国。港独组织香港前学联成员,违法占中参与者,港独分子。

方块3:陈家驹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恐怖活动。他是“港独”组织“学独联”(又称“港独联”)的召集人,被控参与非法集结罪保释候审,后逃英国。

梅花3:周庭 罪名:分裂国家,勾结外国。1996年出生,是“港独”组织“香港众志”成员、前副秘书长,激进港独分子。2013年当选“港独”组织“学民思潮”发言人。

红桃3:陈俊塱 罪名:勾结外国,恐怖活动。

黑桃3:钟雪莹 罪名: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恐怖活动。是激进港独分子游蕙祯的议员助理,曾冲击立会会议室。

方块2:郑宇硕 罪名:勾结外国。港毒组织“真普联”的召集人、公民党秘书长,香港城市大学政治学讲座教授,在“占中”第一线的人物中,郑宇硕是台毒最长久、最深厚的,以他为首的“华人民主书院”自2011年5月成立至今,已成为港毒培训的主要基地,也是反华的主要平台。

郑宇硕还于2015年3月获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包食宿及签证,赴印度新德里公然勾结“藏毒”势力。其后又与台湾“藏毒”组织在香港大搞“藏毒”活动,为港毒加油打气。

梅花2:沈旭晖 罪名:勾结外国。一名纯粹的“A货学者”,在港毒暴徒与香港的撑暴学者提出所谓“黄色经济圈”概念后。沈旭晖牵头搞“互助经济圈研讨会”,专门撰文为“黄色经济圈”指点迷津,在“黄色经济圈”内隐藏“港毒”势力渗透经济的阴谋,立足点放在推翻国家制度上。他还多次以“国际关系学者”的身份,“客观公允”的美化香港暴徒和“港毒”活动,抹黑“一国两制”、警队执法。他还公然声称虽然“港毒”的可能性虽接近零,但仍有推行价值,会得到意想不到的回报。而对于美国粗暴干涉中国内政及所谓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他极力“歌颂”!

红桃2:陈云 罪名:分裂国家。岭南大学中文系助理教授陈云根(笔名:陈云),被港毒势力称为“国师”、“港毒教父”,是港毒书籍《香港城邦论》的作者,提出香港“城邦论”,提倡香港“建国”,并在2015年于英国注册成立“香港毒立党”。

黑桃2:张剑虹 罪名:颠覆政权。黎智英反华黑媒“壹传媒”的行政总裁,港独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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