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前社長 戴自更遭「雙開」之謎
《新京報》前社長戴自更
三月六日,前《新京報》創始人兼社長、北京市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戴自更被「雙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除此以外,他還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北京市紀委監委的通告指戴自更「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但部分罪名曖昧不清,包括「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未經批准出入國(邊)境」、「在黨的宣傳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戴自更自二零一九年六月就開始被調查。
現年五十六歲的戴自更在二零零三年至二零一七年間任《新京報》社長,期間《新京報》以敢言、調查報道知名,與廣州的《南方都市報》及《南方週末》相互輝映,但一直遭到當局監管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