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多名官员“隐秘外衣”
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简称中纪委)发表了一篇文章,通过多名官员的具体案例,揭开了“重重掩护”下的腐败现象的隐秘外衣。
据中纪委官网11月11日发布的文章指,从表象上看,“低买”“高卖”“以物易物”等交易,有金钱和物品的对价支付手段,属于市场正常交易的情形。但实际上这种交易与中共党员领导干部掌握的职权或职务影响密切相关,背后往往隐藏着权钱交易。
文章列举了多个案例,如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冯国庆、中国书法家协会原分党组书记、原副主席赵长青、中国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行长程锦前等人。
其中,冯国庆以“出售翡翠挂饰”为掩护,把3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美元)的手镯以90万元售出、5,000元的挂件卖到了42万元;赵长青则是打着出售书法作品、润笔费、稿费的幌子敛财,把并不值钱的作品卖出天价;程锦前则以帮助协调信贷审批事项为条件,向客户低买高卖房产。
文章同时也详细介绍了一些此前未为公众所知的落马官员腐败细节。其中,杭州市下城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赵慧明深知住房买卖的“门道”,也很懂得利用自己的权力从中获取非法收益。
任职期间,他欲将名下的住宅出售,某企业负责人在明知该房屋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情况下,仍以230万元的价格买入,并在事后又以补偿装修电器款为由送予赵慧明现金人民币10万元。后经评估,该住宅当时的价格为179万元,赵慧明从中获利51万元。
当他尝到“高卖”房产的甜头后,赵慧明后面还做起了“低买高卖”的生意。
有专家认为,除了“低买高卖”外,现实中存在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即以低价值物品置换对方高价值物品,也容易成为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变相受贿的手段。
对此,专家建议,必须完善严禁党员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特定关系人在其分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执纪,对于违反规定谋取私利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