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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见者“出逃”后 中共大改党员权利条例

换届之年,中共如何正确处理党内的政治异见,并将挑战中央和正常反映不同意见区分开?这可能是北京迫切要回答的问题。

事实上,新年伊始,当即将在未来数月启动大规模地方换届选举的时候,时隔16年,中共出台一部经过大幅修改的《中共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部中共“党内法”的最初版本出现在1994年,旨在避免扼杀中共党内活力重演历史悲剧,推进党内民主,2004年经过“微调”为修订版本,与其他有关“党内法”构成中共党员权利的“安全屏障”。

不过,2021年的新版本诞生于一种完全不同的现实场景中,尤其是当一些引发舆论震动的中共党内“异见者”,如中共“红二代”任志强、原中共中央党校教授蔡霞不久前因言获罪相继接受处理后,新版本的出现时机及其大幅度的修订改动着实令外界感到意外。

中共大修“党内法”争议

《中共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新版本于2020年11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获得通过,直到2021年1月4日才对外公布。本刊记者对比了这部中共“党内法”的不同版本。新版本与过去版本一样承诺保障中共党员的个人权利,警告“任何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必须受到追究”;新版本还首次将《中国共产党党章》所赋予的八方面权利廓清为十三大权利,即党内知情权、接受党的教育培训权、党内参加讨论权、党内建议和倡议权、党内监督权、党内提出罢免撤换要求权、党内表决权、党内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内申辩权、党内提出不同意见权、党内请求权、党内申诉权、党内控告权等具体权利;在如何保障中共党员行使自我权利并预防侵害行为上,“条例”的确做出了更清晰更具威慑力的表达,有相当的正面价值,当然是便于党员“畅所欲言”,行使党内民主权利。

不过,相较于以往的版本,新版《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修订幅度之大,确实是惊人的。这不仅仅是篇幅问题,新版本共八章五十二条,而2005年修订版本则为五章三十八条,最初试行版即1994年版为六章三十五条,更重要的是,在立法“初衷”上已显现更动。

无论是1994年版还是2004年版,这部党内法之首要目的即发展中共党内民主,譬如2004年版本在解释为何“立法”时的表述为,“为了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增强党的生机活力,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与1994年版本的表述“为了发扬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权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相若。

但是,此次修订,“立法”初衷的表述已调整为,“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旧版以“发展(发扬)党内民主”为主要目标,而新版则以“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措辞的变化直接透露了中共“立法”的重心所在。

事实上,新版“条例”处处渗透着坚持中共“党领导一切”与尊重并保障中共党员权利的矛盾关系。新版“条例”在承诺“保障”中共党员权利的同时,用比以往更大的篇幅告诫中共党员表达意见要有前提,首先是所赋予的十三项党员权利仅限于“党内”,而不涉及党外表达,更不得“妄议中央”。比如,第十一条赋予中共党员以党内监督权,但同时规定“党员进行批评、揭发、检举以及提出处理、处分要求,应当通过组织渠道,不得随意扩散传播、网络散布”等。

这种一方面承认“党内民主”另一方面坚持“党的领导”,看似扭曲的姿态当然是有原因的。首先,这与中共当前的政治气氛是一脉相承的。自十八大以来,中共的态度即是结束胡锦涛时期“九龙治水”、山头主义盛行、中央权威衰落的局面,也是树立和强化中央权威,或者说完成集权。其次,在出现了任志强、蔡霞等中共体制内异见者后,中共对党内民主的迟疑显然是难以避免的。最后,“条例”展示了中共对即将到来的地方换届选举秩序的安排。事实上,中共党内民主程序以往所出现的漏洞,如民意测评和投票表决被操控事件曾经令中共高层感到有必要以更严肃的纪律来规范“党员权利”。总之,这一切促成了这部看似扭曲的“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更像是“党员权利限制条例”。

要民主还是要集权?

不过,“党内民主”从来不是可有可无的。中共最高领导人毛泽东晚年犯错误即存在党内民主失灵的原因,在个人权威至上的环境中,不同声音的表达失去了保障,最终导致“文革”悲剧的发生。

事实上,就在“文革”发生的1966年8月份,毛泽东在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闭幕会上引用了陈独秀的政治打油诗“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用以说明党内的不同声音是正常的,不值得大惊小怪。故而,邓小平在“文革”后上台,立即着手恢复中共党内生活正常化。彼时,习近平的父亲习仲勋说过,“我们天下多少‘反党集团’,我经历过十几二十个,有中央的、地方的,绝大部分都是不同意见、不同看法,结果被搞成了‘反党集团’。”力主制定《不同意见保护法》。

对于中共来说,要民主还是要集权的矛盾一直存在,也是一直难以完全平衡的,哪怕是继承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思想,在现实中也是难以实现的。

原中共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主任王长江此前解释了中共高层对这一矛盾的思考。必须承认,这一矛盾是必然会出现的,因而具有强大的内在张力。改革开放意味着市场自由的开启,进而延伸到社会自由,甚至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共一再反对的“资产阶级政治自由化”问题。而自由通常是与民主无法分割的,这股社会力量一旦形成强大的社会思潮或付诸行动则不仅是带来更大的社会活力,还必然对中共既有的社会控制发起挑战。对于中共来说,这种挑战如果处置不好就可能产生两种后果,要么像重回老路扼杀一切挑战,要么按照六四事件主导者的设想走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如果一切允许的话。

在此背景下,中共的政治选择成为关键。按照王长江的说法,民主化归根结蒂还是权力和利益,民主从何而来,只能向中共手里要。毫无疑问,中共不会允许两种情况的发生,那么怎么办?只能像中共所说的那样,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走循序渐进的道路。按照设想,中共希望先从党内民主做起,为社会民主做出有益探索后再将从“党内”推向“全社会”。但是,“党内民主”的副作用迫使中共在十八大后不得不放慢脚步,在某些观察人士看来甚至还出现了“民主倒退”。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基于现实政治需要,中共自十八大后在强化集中统一领导方面动作不断。也正是因此,任志强、蔡霞,当然可能还有更多批评者,作为中共体制内的既得利益者感到了不适应和不一样气氛,并公开表达了与党内对立和分歧的观点,在中共看来当然是无纪律的僭越,滥用党员权利者当然没有被原谅的理由。

蔡霞与任志强都公开对中共体制发表异见,但二位曾经的中共党员并不中共党员权利保护范围之内。(左)视觉中国(右)中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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